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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高新区法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

作者: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日期:2018年01月17日     点击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推进司法改革,保定高新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,强化司法措施、巩固司法成果,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,依法保障民生,维护人民权益,彰显高新区法院新时代、新气象、新作为。

第一,领悟新思想,牢记新使命。坚持用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”武装头脑,深入推进“四个伟大”,勇于承担历史责任,以人民为中心,高度关注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,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。
第二,深化司法改革,落实司法责任制。精简法院内设机构,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。推进员额制改革,把院领导办案常态化。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,除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外,实现合议庭直接依法裁判,把“让审理者裁判,由裁判者负责”落到实处。强化审判流程监督,构建全院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,落实审判职权行使与审判责任认定标准,实现放权不放任、用权受监督。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,优化职能定位、优化资源配置、优化审理范围、优化工作流程、优化审理方式,使简单民事案件审理进入“快车道”。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改革,坚决打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这场硬仗。深化司法公开,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功能,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。第三,完善司法为民举措,减轻群众诉累。加快智慧法院建设,把传统司法惠民服务与大数据时代信息化高度融合,提升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水平,把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,开展在线调解、远程视频调解、远程视频接访,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。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通过诉调对接,引导当事人选择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,建立“一站式”纠纷解决服务平台,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司法服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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